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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发布时间: 2024-08-01 浏览次数: 104 作者: demai

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待遇一定要及时享受,那么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是什么?

首先,符合政策规定的孕妈前往社区登记生育信息,再去定点医疗机构建档。这两步一做呢,医院就知道你是可以享受生育待遇的孕妈啦!


这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生育时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就可以直接刷卡结算。而在这期间,孕妈享受的就是生育保险中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的待遇。


一、苏州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符合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含生育或流(引)产当月)。


二、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苏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按照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休假天数进行发放。

计发天数为:

1、顺产:158天;

2、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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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苏州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5〕2号)相关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一次性营养补助调整为2775元。


根据具体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也就是说,只有在单位上班的职工和领取失业金人员,妊娠满7个月以上的,才有一次性营养补助。

一次性营养补助的具体发放时间为:在职职工在其生育津贴拨付之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的次月支付。

此外,与生育津贴发放至参保单位对公账户不同,一次性营养补助直接发放到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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